云南食品安全网

卫生部关于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2009〕326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4 20:37:27 来源:互联网

发布单位

卫生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监督函〔2009〕326号
发布日期 2009-07-22 生效日期 2009-07-22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gdda.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dfda/s738/201104/230057.htm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的请示》(沪食药监食安〔2009〕303号)收悉。经研究,《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规定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所列物品及冬虫夏草目前均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此复。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版权所有: 云南食品饮料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云南食品饮料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云南食品饮料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