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食品网微信账号
微信扫描,添加关注
展开

当前位置:云南食品网 » 食品安全 » 安全认证

分类浏览

正文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开展餐饮环节安全隐患排查 防范误饮甲醇中毒

发布日期:2023-12-31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2302

云南食品网讯

为有效防范误饮甲醇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自12月18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餐饮环节安全隐患排查。
 
  甲醇是无色易燃有毒液体,因其使用成本较低,甲醇作为燃料在餐饮环节使用率逐渐上升,由于甲醇的颜色、外观、气味等物理性质与散装白酒极其相似,在使用过程中极易发生误饮中毒事件。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组织本区域内餐饮环节使用甲醇情况开展排查摸底。重点排查使用甲醇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含自办)、承办集体聚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等。对餐饮环节甲醇使用者的信息进行登记,建立餐饮环节购买使用甲醇基础台账,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督促餐饮单位对甲醇使用管理落实“五专一标识”规定 (专人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容器、专用台帐、明显标识),并严格要求不得与食品混放混卖,颜色标识应异于常见配制酒颜色,防止误饮误用而导致中毒事件发生。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是安全使用甲醇的第一责任人。盛装甲醇的专用容器应显著标识产品名称及“严禁饮用”等警示语,严禁与盛装散装白酒的容器同室存放,杜绝非食品物质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存放在食品库房。在使用甲醇过程中,要建立购买使用台账,确保来源可溯、去向可查,严防流入餐桌。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抓实餐饮环节风险防控工作,有效防范误饮甲醇中毒事件发生。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云南食品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云南食品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云南食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相关机构

友情链接

电话: 0371-86563572  邮箱:kf@zhuoqi365.com  版权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豫ICP备09039160号-6